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5-006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5 年 1 月 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富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监事邱富建、王四中已在相关议案上回避表决,由非关联监事陈楚然进行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