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5-005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 月 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从而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对《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及《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公告。
董事刘绍喜、刘壮青、万顺武、刘伟宏、黄国安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7、若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刘绍喜、刘壮青、万顺武、刘伟宏、黄国安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及详细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