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5-005 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 月 2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 月 21 日 15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会议召开地点:常德市建设东路 348 号泓鑫桃林 6 号楼21 楼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定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 2015 年 1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的公告。现场会议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 月 2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常德市建设东路 348 号泓鑫桃林6 号楼 21 楼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详见附件 1)
5、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 月 21 日 15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议内容
1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聘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 1 月 2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15 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建设东路 348 号泓鑫桃林 6 号楼 21 楼,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
2015 年 1 月 23 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6∶00
4、联系方式
电话:0736-7252796
传真:0736-7266736
邮政编码:415000
联系人:童菁、杨波
5、会议预计为期一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 月 12 日附件 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5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 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257 大湖投票 2 A 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同 反 弃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意 对 权
1-2 号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 2 项提案 99.00 元 1股 2股 3股
2、分类表决方法:议案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序号
1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1.00
2 《关于聘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21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 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57 买入 99.00 元 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57 买入 1.00 元 1股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57 买入 1.00 元 2股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57 买入 1.00 元 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 99.00 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附件 2:授权委托书(本委托书打印、复印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股数: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日期:
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表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 〈 公司章
1
程 〉 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2
议案》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