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编号:2015—003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于2014年11月1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公告》(编号:2014-028)。根据该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
年11月13日起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30天。2014年12月13日,本公
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编号:2014-033),
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停牌期间,公
司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尚未最后形成,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1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天。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为了促进公司进行产业整合、升级转型,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已初步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内容为: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并向战略
投资者募集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25%的配套融资。标的公司是一家
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软件技术开发和电子信息等领域。
2、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截至本公
告日,各中介机构正在继续对标的公司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
工作并撰写相关报告,评估机构正在对标的公司进行预评估,独立财
务顾问正在起草、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
公司正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就相关事项进一步沟通谈判,
争取尽快签订相关协议。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鉴于上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另外,由于本公司为国有控股的上
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须取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且审批流
程较长,本公司难以在复牌日2015年1月13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
票自2015年1月1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30天。
4、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前,须取得交易各方就其同意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做出的内部决议。
5、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加快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度,并根据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度,推
进相关协议(包括框架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的签署。同
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
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