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 2015-004 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 年 1 月 23 日(周五)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 月 16 日(周五)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月23日下午14:30。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2015年1月23日9:3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9楼九华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部 2015-2016 年薪酬分配考核办法的议案》。
其中,议案 1-3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1 月 16 日,当日下午收市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5年1月20日(周二)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参会回执(见附件一)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以及授权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参会回执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回执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回执进行登记。
(3)可于2015年1月20日16:00前按上述要求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4层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10005, 联系人:王浩
电话:025-84711888转84210,传真:025-84711666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8 日附件一:
股东参会回执兹登记参加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户: 持股数量: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登记日期: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1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票数
1.01 选举李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耕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孙宏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田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胡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金美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票数
2.01 选举徐光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韩之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孟兰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茅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票数
3.01 选举吴丽华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杨波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非累积投票表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本部 2015-2016 年薪酬分配考核办法的议4
案》
备注:
1、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2、3,在“表决票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
持股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
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
的股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
2、议案4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
一项并打“√”。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一、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3日 9:30-11:30,13:00-15:00。二、总提案数:13个。三、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88007 金陵投票 13 A 股股东
2、表决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申报代码 申报价格
1.01 选举李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88007 1.01
1.02 选举李耕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88007 1.02
1.03 选举孙宏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88007 1.03
1.04 选举田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88007 1.04
1.05 选举胡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88007 1.05
1.06 选举金美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88007 1.06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徐光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88007 2.01
2.02 选举韩之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88007 2.02
2.03 选举孟兰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88007 2.03
2.04 选举茅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88007 2.04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吴丽华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788007 3.01
3.02 选举杨波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788007 3.02
《关于公司本部 2015-2016 年薪酬分配考核办法的
4 788007 4.00
议案》注:议案 1、2、3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
3、表决意见
(1)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见表 1)。
表 1: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 票 X股
对候选人 B 投 Y 票 Y股
合计 该股东持有的该议案组表决权总数
(2)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见表 2)。
表 2:非累积投票制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种类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四、投票举例1、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示例:
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项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的第一个表决事项《选举李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进行表决,同意票数为 1000,则对应的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委托数量
788007 买入 1.01 元 1000 股2、非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示例
拟对第 4 项议案《关于公司本部 2015-2016 年薪酬分配考核办法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委托数量
788007 买入 4.00 元 1股如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则上表中的“委托数量”分别为2股、3股。五、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本次会议议案1的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人;议案2的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人;议案3的监事应选人数为2人。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