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5-00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7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接到本公司股东陆宇先生有关股权质押解除及股权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 股权质押解除
陆宇先生将原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本公司的14,4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解除质押,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92%,解质登记日为2015年1月6日。
2、 股权再质押
陆宇先生以所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4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92%),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提供了质押担保。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 2015 年 1 月 6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宇先生共持有本公司14,430万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92%,其中已质押股份为14,43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92%。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