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5 年 1 月 16 日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5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2015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李欣华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三)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 0 1 5 年 第 一 次临 时 股 东 大 会审 议 事 项 之 一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拟注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中期票据,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2、募集资金用途:补充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3、发行期限:3-5 年。
4、发行利率:根据市场化原则确定, 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同期有息债务综合资金成本率。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此次注册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事宜。 此项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请予审议。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 0 1 5 年 第 一 次临 时 股 东 大 会审 议 事 项 之 二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注册不超过 12 亿元短期融资券,一次或分期滚动发行。
2、募集资金用途:补充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3、发行期限:365 天。
4、发行利率:根据市场化原则确定, 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同期有息债务综合资金成本率。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此次注册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事宜。 此项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请予审议。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 0 1 5 年 第 一 次临 时 股 东 大 会审 议 事 项 之 三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鉴于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独立董事柏丹先生遵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核通过,现提名迟宝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独立董事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迟宝璋先生本人同意被提名,提名人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候选人还分别签署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迟宝璋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请予审议。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迟宝璋先生简历
迟宝璋先生,64 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沈阳铁路局大连铁路分局副局长、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0 年退休。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 0 1 5 年 第 一 次临 时 股 东 大 会审 议 事 项 之 四
关于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港口建设所需资金,根据公司 2015 年度的资金需求状况,在与各合作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各合作银行授信范围内的各项融资业务。各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以该银行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同时,为提高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请予审议。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 0 1 5 年 第 一 次临 时 股 东 大 会审 议 事 项 之 五
关于选举李欣华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定于2015年1月16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出后,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2月31日收到了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送的《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推荐李欣华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并提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选举李欣华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李欣华女士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推荐,现提名李欣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当选监事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请予审议。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欣华,女,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毕业于辽宁商专(渤海大学)财会系。曾任锦州港建设指挥部财务科长,锦州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业务经理,锦州港务局审计监察处处长、经营管理部部长,现任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