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 2015-001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全部参加书面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租用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海通证券大厦的品质、位置以及上海目前的商业租赁市场后确定:
因公司发展需要,租用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第 1 层 01 室(建筑面积为 585.21平方米)为办公用房,租期 7 年,年租金约人民币 3,075,864.00 元,该房屋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 3%。
因物业拥有方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