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林集团: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5-01-06 10: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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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15-1-13)

目 录一、程序文件1、大会会议须知.................................. .....................22、大会会议议程.................................... ...................3二、提交股东审议表决的议案1、关于选举李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在证券部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提问的,需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发言或提问;

五、为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每位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在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六、为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七、为保持会场秩序,在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八、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现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九、公司聘请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13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15:00至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15:00现场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大会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张云琦先生----大会介绍----

1、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并宣布大会开始

2、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情况

3、董事会秘书朱宁女士宣读大会会议须知----会议议案报告----

1、审议《关于选举李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审议、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会议主持人宣布计票、监票人名单

(其中股东代表两名、监事代表一名;会议以鼓掌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选)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投票表决----休会----

1、计票、监票人统计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

2、工作人员上传现场表决结果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董事会秘书朱宁女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发表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主持人宣布会议闭会----会后事宜---

1、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

2、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列席会议会员签署会议记录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3 日议案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李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李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李亚,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曾任天津应大皮革时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麦购(天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有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未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之情形。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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