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贵
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绳股份”或“公司”)2013年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海通证券对贵绳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1134号《关于核准贵州
钢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绳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80,720,000股,发行价5.70 元/股,共募集资金460,104,000.00元,减除发行
费用14,523,84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5,580,160.00元。上述资金于2013
年12月10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3]3-34号《验资报告》。
2013年12 月31日,保荐机构、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遵义八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营业部、遵义市汇川
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万里路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等五家银行分别签署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八七支行 2403021229200012497 105,580,16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营业部 132025729937 80,000,000.00
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 2194010001201100058209 100,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万里路支行 523060200018170762331 8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 755915942410308 80,000,000.00
2014年1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条件下,使用1.25亿阶段性闲置的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这部份资金的使用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使用期限不
超过12月。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已将该资金归还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资金 工程进度
年产15万吨金属制
92,607.99 44,558.02 6321.84 6.83%
品项目
截至2014年1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4,558.02万元。
公司所处西部贵州遵义,受地理位置的限制,铁路是公司产品及所需原料运
输的主要途径。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包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完成后将形成55万吨产能,产品及原料进出量将在100万吨以上。因此,铁路发
运货场是整体搬迁项目投产后必需的配套设施。
由于当地相关部门尚未完成本公司已购买铁路发运货场规划用地的拆迁,使
本公司铁路发运货场建设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到本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包含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遵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公司铁路发运货
场规划用地的相关工作,以继续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贵绳股份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1、贵绳股份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并承诺合规使用该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贵绳股份继续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