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景兴纸业(002067.SZ)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讯,景兴纸业(002067.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有关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延长3个月,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截止日期延期至2026年2月19日。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发布《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称公司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129.33万股,回购金额457.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显著低于8000万元的回购总额下限,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5.72%。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