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能环境(603588.SH)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智通财经APP讯,高能环境(603588.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卫国、凌锦明、吴秀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78号)。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商誉减值计提依据不充分,未充分考虑合作洽谈不确定性及经营策略转变的影响,且盈利预测期后实现率较低。二是合并报表范围不完整,导致2023年营业收入少计402.58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0.04%,净利润少计694.21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1.37%。此外,存在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信息披露不规范、采购及存货管理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李卫国作为公司董事长、凌锦明作为公司总经理、吴秀姣作为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