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601011.SH)及相关人员收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智通财经 2024-12-09 16:56: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宝泰隆(601011.SH)及相关人员收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讯,宝泰隆(601011.SH)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焦云、焦强、李清涛、秦怀、常万昌、刘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0号)。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2022年在建工程减值测试资产组变更未提供合理性依据;二、重大诉讼进展未及时披露;三、2023年年报中前五大供应商信息披露不准确。

宝泰隆时任董事长焦云、董事长焦强、时任总裁李清涛、总裁秦怀、财务总监常万昌、董事会秘书刘欣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焦云、焦强、李清涛、秦怀、常万昌、刘欣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泰隆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