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SZ)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智通财经 2024-07-31 19:55:5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通光线缆(300265.SZ)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讯,通光线缆(300265.SZ)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忠、财务总监陈建旭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张忠、陈建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

经查,2023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其关联参股公司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海通达”)提供650万元借款,因海通达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情况同比例提供资金,上述借款构成了上市公司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据悉,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忠、财务总监陈建旭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张忠、陈建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通光线缆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