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华医药(002107.SZ)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来源:智通财经 2024-04-19 20: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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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沃华医药(002107.SZ)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智通财经APP讯,沃华医药(002107.SZ)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彩霞女士: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华医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经查明,沃华医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沃华医药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丙贤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11月21日被阳新县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该留置措施对其履行职责有影响。阳新县监察委员会于2023年7月13日向沃华医药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赵彩霞送达《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赵彩霞决定沃华医药不披露赵丙贤被采取留置措施,直至2023年11月7日沃华医药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被留置的公告》。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沃华医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赵丙贤被采取留置措施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赵彩霞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赵彩霞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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