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信披不及时 卓锦股份(688701.SH)大股东中安和汇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智通财经 2024-03-01 18:46: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减持信披不及时 卓锦股份(688701.SH)大股东中安和汇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讯,卓锦股份(688701.SH)发布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中安和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中安和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天津中安和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安和汇)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2023年11月27日,中安和汇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卓锦股份股票累计达到1%,未及时告知卓锦股份,导致卓锦股份迟至2023年12月7日才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

中安和汇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十九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卓锦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