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紫晶(688086.SH)股票自4月24日起停牌 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智通财经APP讯,*ST紫晶(688086.SH)发布公告,2023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公司《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决定书》认定情况,公司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2020年12月修订)》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4月21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交易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7.12条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