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000752.SZ)及相关人员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2-05-17 1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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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西发(000752.SZ)及相关人员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智通财经APP讯,*ST西发(000752.SZ)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2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西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3号、[2022]4号),具体情况如下:

西藏证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经审议向西藏青稞啤酒有限公司大额转款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0年7月1日,你公司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啤酒”)向西藏青稞啤酒有限公司转款2.604亿元,该笔转款无实质性交易,你公司也未履行任何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经审议向西藏福地天然饮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大额转款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0年4月21日、8月6日,拉萨啤酒向西藏福地天然饮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转款2594.55万元、7522.51万元,上述转款无实质性交易,你公司也未履行任何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二条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举措,积极追偿应收款项,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并在2022年5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公司时任董事长罗希、总经理陈婷婷、财务总监唐逸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相关人员要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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