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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尚文化董秘回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证券之星数据 2021-10-14 16: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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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尚文化(300860)10月1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股价都快是发行价的对折了,公司之前说会回购、增持之类的话,后来却说回购了不符合上市条件了,那增持总可以吧,别回复我说现在是三季度窗口期不能增持的话!

锋尚文化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及提出的建议。如有相关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锋尚文化2021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18亿元,同比下降48.98%;归母净利润5865.72万元,同比下降39.47%;扣非净利润2866.34万元,同比下降67.18%;负债率13.38%,投资收益2804.05万元,财务费用-375.38万元,毛利率38.64%。

锋尚文化主营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舞台灯光设计;舞台灯光设备租赁;安装、调试舞台设备;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承办展览展示;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文艺创作;会议服务;影视策划;组织体育赛事;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查;服装设计;摄影服务;文艺表演;票务代理;电影摄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程勘察设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6月21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长为沙晓岚。沙晓岚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年9月至1989年6月,就读于上海戏剧学院舞台灯光设计专业;1990年8月至2001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歌舞团灯光设计师;2001年9月至2015年9月,任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一级舞美设计;2002年7月至2015年8月,历任北京锋尚世纪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历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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