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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1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 首次发布终止上市风险提示

来源:中新经纬 2020-05-14 08: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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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公司股票自该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一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原标题:神雾环保1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 首次发布终止上市风险提示)

5月13日晚,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雾环保”)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13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根据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公司股票自该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自2020年5月14日起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情形消除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除了上述事项之外,公司目前还存在其他暂停及终止上市的风险。若公司在2020年6月30日前仍无法完成2019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则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7月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的决定。

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一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至今仍未消除;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发布《2019年度业绩快报》,根据初步测算结果,公司2019年末净资产为负,若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经审计后年末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至5月13日收盘,神雾环保股价报收0.75元/股,跌幅2.6%,总市值7.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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