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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刑 永清环保“秘而不宣”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夏子航 2019-08-02 08: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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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刘正军遭逮捕及判刑,一定程度上会对永清集团、永清环保实际运营造成影响,同时,已经直接影响了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直到2018年12月,永清环保仍然披露刘正军涉事仅为“协助调查事项”,回避披露其涉嫌单位行贿罪遭逮捕的事实。

(原标题:实控人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刑 永清环保“秘而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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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多家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或董事长出事,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但也有公司对实控人涉案选择了不公告,直到刑事判决书公开披露,外界才得以知情。

这家公司是永清环保,涉案人是公司实控人、原董事长刘正军。在公众及投资者眼里,刘正军一直停留在永清环保2018年4月及12月公告中的“协助调查”状态,而真实的情况是,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刘正军已于去年9月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并于今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5个月。

有投资者提出疑问,刘正军身居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之位之际,遭公安机关逮捕,永清环保未公告;刘正军身为实控人,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刑,永清环保至今依然未公告;在去年12月公告中,永清环保更是假称、暗示刘正军仍然处于“协助调查”状态,是否涉嫌误导投资者?

实控人被判刑15个月

2018年4月,永清环保公告称,接到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刘正军家属的通知,刘正军因个人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协助调查,暂时无法完全履行相关职责。第二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由他人代行。

公开渠道再度传出刘正军确切消息,已是一年多之后。

中国裁判文书网7月29日发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宁远县法院于今年7月2日作出判决:刘正军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判决书同时披露了刘正军遭留置、逮捕的具体时间。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刘正军于2018年4月4日被永州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同日被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9月29日被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立案审查,同日决定对其逮捕,次日由永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后羁押于永州市看守所。

据介绍,刘正军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留置羁押的,留置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8年4月4日起,至2019年7月3日止。

也就是说,刘正军已于今年7月初刑满释放。

宁远县法院判决称,刘正军身为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即永清环保控股股东,下称“永清集团”)法定代表人,为给永清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55万元人民币、20万港元、1万美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

据庭审,2015年5月,相关领导王某还安排他人出面,找刘正军借了2000万元炒股,2017年才将这笔钱还清。

逮捕、判刑皆未公告

时间线中藏细节。据判决书,刘正军是于2018年9月29日被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立案审查,次日由永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后羁押于永州市看守所。

在这个时间点,刘正军仍为永清环保董事长兼总经理。对照公告,永清环保于2018 年10月19日收到刘正军的书面辞职申请,刘正军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相关职务,其辞职自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正军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时对刘正军任职期间的杰出贡献表示感谢。

当时公告格外平静。然而,事后不难看出,刘正军是在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羁押于看守所中,提交的辞职报告。公告仅称系“个人原因”请辞,未如实披露遭逮捕的实际情况。

今年7月初,刘正军被判刑15个月,永清环保相关人士表示相关事项不必公告。

但也有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及实控人如此重大事项,理应公告。

近段时间以来,多家上市公司披露实控人或董事长出事。纵览公告,10余家上市公司无一例外地及时、明晰公告了实控人、董事长失联或被采取强制措施、遭逮捕的事项与进展,包括新城控股的王 振 华、博信股份的罗静、ST天宝的黄作庆、*ST康得的钟玉、派生科技的唐军、暴风集团的冯鑫等。

为何永清环保刘正军免于此?

有接受记者采访的律师提出,有两点值得注意。

其一,综合司法文件及种种迹象,永清环保及相关负责人在其中知情未公告。据判决书,刘正军行贿钱款大部分从永清集团借支,但有时也会从永清环保借支。判决书显示,永清集团、永清环保相关负责人被问询,出具了庭审证人证言,并出具相关书证。上市公司不知悉实控人涉案进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其二,刘正军遭逮捕及判刑,一定程度上会对永清集团、永清环保实际运营造成影响,同时,已经直接影响了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2018年12月底,永清环保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称,因资本市场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刘正军协助调查事项增加了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不确定性,决定终止收购永清集团等持有的江苏康博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100%股权。此外,永清集团、永清环保引进战略投资者纾困一事也未获实际进展。

直到2018年12月,永清环保仍然披露刘正军涉事仅为“协助调查事项”,回避披露其涉嫌单位行贿罪遭逮捕的事实。

依靠单位行贿抢单项目

判决书显示,2013年,刘正军请时任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某出面给时任衡阳市委书记李某打招呼,衡阳市城管局及招标办在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招标过程中量身定制招标条件,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违规启用复评程序,后永清环保顺利中标该项目。

其间的抢单过程凸显了刘正军的“能力”。

起初上述衡阳项目招投标的评分结果为重庆三峰环保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永清环保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此后,衡阳市城管局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标,复标结果为永清环保变为第一名,重庆三峰环保公司降为第二名。

永清环保2013年10月公告,公司收到“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项目总投资额概算为4.01亿元左右,该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

另据公告,湖南永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后中标获得永清环保上述衡阳项目的第二批设备采购合同7711万元左右。永清机械为永清集团子公司,由刘正军掌控,与永清环保为兄弟企业。

此外,衡阳市住建局在衡阳市污水处理厂B0T项目的评标过程中倾向性地选择永清集团下属的湖南永清水务有限公司(下称“永清水务”),后永清水务顺利中标。

永清水务同归刘正军控制,与永清环保为兄弟企业。

刘正军辩护人在辩护意见中认为,刘正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故意是浅显的、间接的、概括的、被动的,与其说是为谋取竞争优势,不如说是为了避免处于竞争劣势;刘正军送王某100万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阻止王某继续向其借钱炒股“扳本”,是为了避免正当利益受损的权宜之计。

实际上,环保企业涉嫌单位行贿并不鲜见。

东江环保2018年8月曾公告称,深圳市罗湖区监察委员会下发《立案决定书》,决定对东江环保涉嫌单位行贿问题立案调查。据公告,其涉嫌的单位行贿问题系2014年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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