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恒泰艾普于7月1日晚再度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孙庚文与银川中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孙庚文将其持有的公司10.67%股份转让给银川中能,总价款为5.7亿元。如交易实施完毕,银川中能将持有公司10.67%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孙庚文持有的公司4.96%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银川中能,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刘亚玲。
7月2日,恒泰艾普复牌交易,并呈现出涨停走势。截至7月2日收盘时止,恒泰艾普报于5.64元,上涨0.51元,涨幅为9.94%。
7月2日,深交所向恒泰艾普下发问询函,要求恒泰艾普说明本次交易的背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庚文转让公司控制权的原因,以及刘亚玲收购上市公司的原因。
恒泰艾普公告显示, 如本次交易全部实施完毕,银川中能将持有公司7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67%,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孙庚文持有的公司3535.5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6%。银川中能合计控制公司1.11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64%。
为此,深交所要求恒泰艾普说明银川中能与孙庚文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在期限内是否可以解除或撤销,如是请说明解除或撤销条件及其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结合上市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决策方式及董事会席位构成等,说明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以及其如何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如何确保控制权稳定性。
据了解,银川中能本次支付5.7亿元的股份转让款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北京中能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能”)、银川育成投资有限公司、露泉恒通(珠海)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银川中能51%、30%、19%股份。银川中能成立于2019年6月21日,银川中能的控股股东北京中能成立于2019年6月14日,北京中能的控股股东北京四季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四季”)成立于2019年6月5日,截至目前银川中能、北京中能及北京四季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暂无财务信息。
鉴于银川中能、北京中能及北京四季设立时间均不足1个月,深交所要求收购方说明上述三家公司是否专为本次收购而设立的公司,如否,则需要提供证明;如是,收购方需要详细说明采用新设公司并多层嵌套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原因。请公司详细说明新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说明本次支付股份转让款的最终出资人及出资比例,是否与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银川中能股份比例一致,是否存在代缴情形,若不一致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详细说明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及其合规性,说明是否存在杠杠资金,出资是否被设定了还本付息、收益兜底或者其他特殊利益安排。说明最终出资人与上市公司、孙庚文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截至发稿时止,恒泰艾普报于5.5元,下跌0.14元,跌幅为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