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诉讼案件获最新进展 顺灏股份自愿补偿投资者30%损失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9-07-02 08:26: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7月1日晚间,顺灏股份(002565)公告称,公司于6月28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就公司与徐冲连等22人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做出调解。

2017年11月,上海二中院对部分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顺灏股份构成证券虚假陈述,法院酌情扣除股指熔断导致的系统风险损失,判决顺灏股份按认定损失的80%赔偿投资者。之后,顺灏股份针对揭露日认定、重大性、损失计算方法及赔偿责任认定向上海高院提起上诉。2018年3月19日,顺灏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部分案件二审判决,上海高院维持原判。

针对上海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公司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对部分案件的裁定,裁定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经最高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双方一致认为案件损失存在一定的证券市场风险因素。顺灏股份同意按照案件一审判决认定的徐冲连等22人损失的30%向上述各当事人补偿损失。上述补偿款共计667,838.15元,以及应当由顺灏股份向徐冲连等22人支付的一审诉讼费用共计8455.71元,顺灏股份已实际付清。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签收法院据此制作的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效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顺灏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