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证券3.98亿元股权质押涉诉案件已获裁决)
6月4日,兴业证券发布公告表示,近日公司与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珠集团)之间的质押回购案件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根据裁决书,中珠集团应偿还兴业证券本金39809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且兴业证券有权以中珠集团质押的“中珠医疗”及其孳息优先受偿。
据悉,2016年10至11月,中珠集团在兴业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以其持有“中珠医疗”(证券代码600568)作为质物,融入资金39809万元。由于质押股票价格下跌,前述交易的履约保障比例低于约定的警戒履约保障比例,且中珠集团未能及时采取措施使前述交易的履约保障比例回升至警戒履约保障比例以上,构成违约。兴业证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上海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4月受理该案。
兴业证券表示,鉴于本次仲裁尚未执行完毕,暂难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