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吉林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意见,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简称“雏鹰公司”)因破坏草原生态及污染环境的问题被点名。天眼查显示,雏鹰公司为上市公司*ST雏鹰(002477)全资子公司。
2018年11月5日至12月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吉林省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辽河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雏鹰公司年出栏400万头生猪一体化项目是洮南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之一,计划使用草原10000公顷,规划建设养殖小区86个,2013年9月开始建设,并于2014年陆续建成,目前已投入使用26个,存栏生猪53万头,占用草原近10万亩。
2017年8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收到有多起关于雏鹰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2018年6月吉林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又收到10余起群众投诉。2017年12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吉林全省毁草毁湿问题时有发生,并明确指出白城市存在的毁草问题。吉林省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加大查处整改力度。
此次督察发现,雏鹰公司未经审批,擅自改变草原用途,私自开挖两个鱼塘,违规开垦种植水稻,未经批准建设科研中心办公楼、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润禾日盛光伏发电项目等。雏鹰公司超面积违法占地(草原)问题突出,在国土部门备案占用492公顷土地,但实际占用约624公顷,超占面积达132公顷,草原破坏严重。洮南市对雏鹰公司破坏草原行为不但没有查处,反而从2013年10月开始,在申请草原禁牧奖补资金时将这些草原上报,2013-2015年合计享受奖补面积8099.95公顷,套取国家草原奖补资金84.68万元。
此外,反馈意见称,雏鹰公司环境污染触目惊心。督察发现,雏鹰公司共建设30个大规模粪尿储池,均为敞开式。企业还以改良土壤之名,直接将粪尿排放到附近草原,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督察组现场对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厂区内地下水总大肠菌群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932倍、浊度超标63.8倍,氨氮超标23.6倍;厂区外地下水浊度超标9.03倍、总大肠菌群超标2倍,污染十分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