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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一年被揭IPO造假—— 登云股份虚假陈述案获法院受理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8-07-24 11: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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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市一年被揭IPO造假—— 登云股份虚假陈述案获法院受理)

登云股份(002715)上市第一年(2014年)业绩暴跌57%,2015年公司直接巨亏三千万,今年上半年公司预计盈利仅有百万元。针对公司IPO文件及年报造假,已有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昨日,大众证券报记者获悉法院已受理此案。

多次虚假陈述致股价暴跌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其代理投资者就登云股份、新时代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一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已获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据了解,2014年2月19日,登云股份在深交所中小板正式挂牌上市。上市后,其股价不断走高,2015年6月,每股股价最高达到74.59元。2015年10月21日,登云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登云股份立案调查。当日,登云股份股价跌停,换手率近百分之三十,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2017年6月,登云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登云股份的主要违法事实为: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IPO)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二、公司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二十余名有责人员也给予了相应的警告和罚款。

“踩雷”投资者损失惨重

记者了解到,本次起诉索赔的股民李小姐在2015年6月期间,以60余元的均价买入3000余股,索赔14万余元。李小姐表示:“登云股份多次虚假陈述,导致我损失非常惨重。希望法院能维护我们守法股民的合法权益。”

需要提及的是,登云股份IPO的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也未能逃脱处罚,被罚没金额更是远超登云股份。根据证监会(2017)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新时代证券的主要违法事实为:一、登云股份IPO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二、新时代证券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登云股份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三、新时代证券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相关公司与登云股份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四、新时代证券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登云股份存在不规范运行情形;五、新时代证券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责令新时代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676.96万元,并处以1676.96万元罚款。

刘国华认为,登云股份、新时代证券多次虚假陈述,造成股民惨重损失,证监会虽然对他们予以了行政处罚,罚没数千万,深交所也予以了谴责,但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并未得到丝毫弥补。投资者唯有提起民事索赔诉讼,才有可能挽回自身损失。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相关公告等材料,索赔条件为:在2014年2月19日上市之日至2015年10月20日期间买入登云股份股票,并在2015年10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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