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相关责任方都要付出代价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6-27 0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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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欺诈发行相关责任方都要付出代价)

资本市场峥嵘近十年,金亚科技这个曾经的创业板“当家花旦”如今负面消息不断。

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金亚科技近日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经查明,金亚科技在IPO申报材料中虚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营业收入,占当期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47.49%、68.97%;虚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利润,分别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85.96%、109.33%。曾在2009年创业板首发阵容中的荣光过往被阴阳账本、虚构客户、伪造合同、伪造银行单据等一系列造假手法替代,这家元老级公司成了“说假话、做假账”的代名词。

资本市场不允许欺诈发行的存在,创业板退市第一股欣泰电气就是因此被强制退市的。监管层对造假者的从严监管始终未曾放松,此次将金亚科技移送公安机关就是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惩戒体系惩罚IPO环节的违法犯罪,震慑不法之徒。

因存在伪造金融票证、挪用资金以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嫌疑,金亚科技的造假行为触发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其违法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法治运行轨道中最高级别的处罚,金亚科技相关人员或面临牢狱之灾;在行政处罚环节,证监会已开出顶格处罚,同时根据退市新规,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而投资者的民事索赔也已开始,由多名、多批自然人或法人组成的原告起诉金亚科技,要求公司赔偿股票 投资相关损失,欣泰电气的先行赔付案例或可借鉴。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投资人维权诉讼三箭齐发,能够适当改变当前法律环境下“欺诈发行处罚轻”这一争议,实现有力度地惩治欺诈发行。

除了金亚科技和相关人员外,金亚科技的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也难逃其责,欺诈发行无异于骗取投资者钱财,参与上市过程中的中介机构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尤其是保荐机构更要归位尽责,为存在的错误买单。

从博元投资退市到欣泰电气受罚,从退市新规严格执行到多措并举打击欺诈发行,监管层的做法让市场看到“从严监管”不是一句空话。企业上市融资是为了更健康、快速地发展,投资者参与股市应是分享企业成长的价值,实现自身资产保值增值,而上市公司的造假不仅是对资本市场规则的破坏,还是对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的消蚀,更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暗夺”。只有对资本市场里的造假及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惩,让责任主体付出相应代价,才能维护法律尊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最终实现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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