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会: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移送公安)
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案有了新进展。6月26日,证监会通报,经调查发现,除涉嫌构成欺诈发行外,金亚科技和相关人员还存在伪造金融票证、挪用资金以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嫌疑。就此,证监会专门与公安机关进行了会商,决定将金亚科技及相关人员涉嫌欺诈发行等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证监会正在对金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IPO)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初步查明,保荐机构联合证券、审计机构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天银律师事务所涉嫌出具含有虚假内容的证明文件,证监会将依法严肃处理。
公开信息显示,证监会此前依法对金亚科技2014年度报告虚假陈述给予60万元顶格罚款,对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合计给予90万元顶格罚款,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证监会此前的调查发现,金亚科技为了达到发行上市条件,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伪造合同、虚构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骗取IPO核准。其中2008年、2009年1月至6月虚增利润金额分别达到3736万元、2287万元,分别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85%、109%。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严重违反信息披露制度,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始终是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中之重。本案移送公安机关是证监会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惩戒体系遏制IPO环节违法犯罪、净化市场环境的重要工作举措,证监会将全力支持公安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依法严肃追究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市场各方应以此案为鉴,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共同维护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1.1条第(八)项规定“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深交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因此,金亚科技或成为第二家因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创业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