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随着4月末年报披露工作的结束,上市银行年度分红情况就已同步出炉。但由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以及确定分红派的确定等因素影响,直到5月中旬开始,上市银行才步入分红季并陆续实施分红。目前两市26家上市银行均推出了现金分红方案,且有8家上市银行实施了分红;未来,随着审议分红方案的股东大会陆续召开,以及股权登记日期的陆续披露,上市银行分红将“渐入佳境”。
中央汇金公司(包括汇金资管)作为工行、建行、农行、中行的第一大股东,对于上述4家银行的持股数量均已超过千亿股。由于国有银行现金分红金额不但位居上市银行前列,而且它们的派息率也均在30%以上,汇金公司有望仅从4家国有大行中合计获得的分红就高达近1300亿元。
上市银行分红
合计将超过4000亿元
上市银行一直是上市公司中现金分红的主力,2017年度的分红情况同样如此。目前,26家上市银行在2017年度均有分红方案推出,且分红全部包含真金白银的现金分红。此外,民生银行(港股01988)、杭州银行与上海银行在现金分红的同时,还推出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上市银行年报数据统计,沪深两市26家上市银行2017年的现金分红金额合计高达4000.52亿元(税前,下同)。
工农中建交5家国有大行近几年来始终通过现金分红为股东创造稳定且理想的盈利回报。2017年这5家国有大行的现金分红金额高达2895亿元,占所有上市银行现金分红总金额的72.37%。除交行外,共余4家银行现金分红金额均超过500亿元。
股份制银行中,招商银行(港股03968)的现金分红方案最为“慷慨”,该行2017年的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现8.4元(税前,下同),合计派现211.85亿元,仅次于五家国有大行;兴业银行的分红额度也高达每10股派现6.5元。此外,每10股派现金额超过3元的包括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常熟银行、南京银行和贵阳银行。
所有上市银行中,除6家上市银行的现金分红总额与2016年持平或有所下降外,有20家上市银行的现金分红金额均较2016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现金分红金额较2016年实现翻倍增长的为吴江银行、光大银行,分别增长225%和107.68%。
国有大行分红金额最高
汇金公司再收“大红包”
由于5大国有银行分红数额合计近2900亿元,位列国有大行前十大股东名单中的中央汇金、证金公司、梧桐树投资平台等国有背景股东也将收获颇丰。
根据分红预案,5家国有银行现金分红金额不但位居前列,它们的派息率也均在30%以上。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中国银行以及招商银行的预计派现金额分别为858.23亿元、727.53亿元、579.11亿元和518.12亿元和212.09亿元。中央汇金对除交通银行(港股03328)以外的4家国有银行的持股数量均超过千亿股,且为第一大股东。上市银行一季报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中央汇金持有工行1247.32亿股,持有中行1902.72亿股,持有农行1312.61亿股,持有建行1432.83亿股。
按国有银行披露的分红预案测算,中央汇金公司将从工行获得2017年度分红约299.36亿元,从中行获得分红约342.49亿元,从农行获得分红约236.27亿元,从建行获得约415.52亿元。也就是说,中央汇金公司有望从4家国有大行获得的2017年度分红金额合计高达约1293.64亿元。此外,由于证金公司、梧桐树投资平台在国有银行前十大股东名单中也均有出现,这两家所获得的分红金额也将相当可观。
不过,国有银行的“大红包”目前并未全部到账。截至目前,5家国有银行只有农行实施了2017年度分红,其余4家银行尚未确定实施分红的具体日期。
已实施分红银行
不足三成
今年以来,上市银行股价低迷、估值下行,目前“破净”银行数量已高达15家,而逾4000亿元的现金分红的派发无疑会给在二级市场上有所损失的股东一个安慰。然而由于受股东大会审议以及确定分红派的确定等因素影响,各家银行分红实施进度较为缓慢,仅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上市银行实施了分红。随着审议分红方案的股东大会陆续召开及股权登记日期的披露,上市银行才将真正迎来分红高潮。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虽然各家银行均已在年报中披露了分红方案,但全部26家上市银行中仅有8家银行的2017年度分红方案实施完毕,不足上市银行总数的三分之一,合计分红金额736.78亿元。分红方案已实施完成的银行分别为: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成都银行、无锡银行、吴江银行、江阴银行、常熟银行以及张家港行。显然,次新银行执行分红方案更为“积极”,上述8家银行中有6家为此类银行。张家港行和常熟银行是所有上市银行中最早实施2017年度分红的,这两家银行除权除息日均为5月18日。
根据相关分红规定,上市银行在董事会推出分红预案后,尚需在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并最终确定分红股权登记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在仍未实施分红的剩余18家银行中,还有包括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港股00998)、华夏银行、杭州银行、贵阳银行、宁波银行、北京银行以及江苏银行在内的8家银行分红方案已获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未披露分红股权登记日,其余上市银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都尚未召开。
需要注意的是,上市银行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均为税前金额,由于持股时间不同,投资者所获得的银行分红金额可能会有所差别。根据相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按20%的税率征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