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宏达股份:合同纠纷案二审无最新进展)
宏达股份(600331)6月8日在互动平台表示,诉讼二审已于2018年1月5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截至目前无最新进展。公司聘请的律师团队认为该诉讼案情复杂,涉及时间长,金额巨大、影响重大,二审判决存在不确定性,无法估计出任何关于二审结果的概率或可能性以及其影响。若二审败诉,即假设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中支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则可能给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前,因合同纠纷,宏达股份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的另外四家股东以原告身份起诉宏达一方。2017年9月30日,宏达股份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确认宏达集团、宏达股份持有的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60%股权无效,并赔偿相应利润。
四名原告分别为:云南冶金集团、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财政局、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原告请求判令宏达股份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人民币4.96亿元后,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至2012年违法获得的利润10.74亿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