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公用:目前无法评判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南京公用(000421)5月28日在互动平台回复有关提问时表示,该通知明确,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终端销售价格还会进行调整,将由政府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目前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政策未出台,无法准确评判公司是否从调价中受益。
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建立反映供求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即,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同时,《通知》要求,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实施一年后允许上浮。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千立方米350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