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虚增利润被罚后 中毅达又因涉信披违规遭立案调查)
中毅达(600610)5月9日晚间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毅达近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而就在一个月前,中毅达因虚增利润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针对此次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中毅达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披义务。公司若因此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中毅达经历了35亿元商业票据违规事件。1月17日,中毅达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同意向子公司新疆中毅达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具商票35亿元,作为其增信条件,用于参与一PPP项目洽谈。对此,上交所当晚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相关事项。上交所指出,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同意开具35亿元商票,但迟至2018年1月17日才进行披露,要求公司董事会说明未及时披露的原因和理由。
这并非中毅达首次被立案调查。2016年11月17日,中毅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历时一年多的时间,中毅达于2018年1月6日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今年4月12日中毅达正式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毅达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利润逾千万元,证监会对中毅达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和罚款。
在中毅达此前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接连发生董事对财报投出弃权票的情况。2017年半年报时,中毅达收到4位董监高的弃权表决,董事李春蓉、独立董事张伟、监事张秋霞和副总经理陈飞霖对公司半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弃权表态。2017年三季报,公司董事李春蓉、杨永华和独立董事张伟、刘名旭投了弃权票,监事张秋霞投了反对票。
目前,中毅达还陷入2017年年报和2018年一季报难产的窘境。中毅达5月8日发布的公告,因公司四名董事反对或弃权,公司仍无法披露年报季报。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至今未核实、新疆中毅达源违规支付的贸易款至今无法收回、苗木减少等重大经营情况未及时报董事会及披露、公司35亿商票违规事件尚有未追回的情况等。
中毅达表示,公司将尽快披露年报季报,但不排除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导致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被暂停上市后,仍然无法披露年报而被终止上市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