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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公司现金分红豪气 证监会对"铁公鸡们"已做监管安排

来源:券商中国 2018-03-22 09: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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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4月都是年报业绩披露的高峰期,与之而来的分红和送转信息也逐渐浮出水面。不同于往年的“高送转”当道,今年上市公司年报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成为一大亮点。

显示,截至3月20日,A股共有329家上市公司公布2017年年报,其中有251家在年报中宣布将要现金分红,占比高达76.29%,同时还有83家上市公司在公告中提到分红预案,业内预计A股将有更多上市公司公布分红计划,从严规范和分红机制的市场化导向形成,有利于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这13家公司分红豪气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实现投资者回报的重要形式,和前几年玩数字游戏的“高送转”横行、铁公鸡不少的情况相比,今年的现金分红独占鳌头,推出现金分红方案的上市公司大量出现,其中,有不少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力度空前。丽珠集团、方大炭素、步长制药、方大特钢、杰恩设计、深赤湾A、铁流股份、葵花药业、寒锐钴业、创新股份、小天鹅A、嘉德股份、鸿特精密等13家上市公司每股股利(税前)超过1元,集中在医药生物、有色金属、交通运输等行业。

以丽珠集团为例,该公司1月24日发布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披露的公告,2017年度将10转3股派20元,每股股利高达2元。该公司将于3月24日披露2017年年报。二级市场上,春节后该股持续上涨行情,区间最高涨幅超过20%。方大炭素2月13日公布2017年年报,其利润分配预案显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0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3.88%。作为2017年明星股票,方大炭素年报公布前后股价均表现强势。

现金分红能力强的公司大多数都受到了市场热捧,其中不乏一些机构投资者,寒锐钴业的流通股东名单中,基金机构人头攒动,有汇添富社会责任混合型基金、汇添富移动互联网股票型基金、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基金、海富通股票混合型基金、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基金、汇添富均衡增长混合型基金、中山证券睿翔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等位于前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这也让企业尝到了价值投资的“甜头”。才上市两年的温氏股份,就已累计向股东分红超83亿元人民币(含税)。其中,2015年分红18.13亿,2016年分红2次共计65.25亿,按当时股价,股息率达到4.22%。温氏股份董秘梅锦方表示,现金分红是公司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是培育长期投资理念、引导投资者价值投资的基础,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往往是上市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稳定的信号,对于企业来说,价值投资是“指挥棒”,企业是价值投资者必须依靠的力量,一批增长确定、低估值的公司脱颖而出,价值投资引导其在较长一个时期内做大做强,才享受、配得上更大市值。

梅锦方认为,投资者更青睐兼具成长性和价值性的优质成长股,一批龙头股、白马股、蓝筹股脱颖而出,业绩确定性高、行业地位领先、研发投入高的优质标的更受追捧。价值投资成为市场风向标。

现金分红风气形成

国内市场投资风格逐步向价值投资靠拢,这与监管层的规则约束有着很大的关系。

从上市公司分红规则的发布,到强化现金分红信息披露要求,再到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能力逐年提升。一组权威数据显示,2014-2016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率(分红金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稳定在30%以上,处于国际中等水平。2016年度,沪深两市有2053家公司现金分红,占比约67.27%,分红金额8307.77亿元;1128家上市公司连续5年现金分红,占比43.2%;1415家上市公司连续3年现金分红,占比46.7%。2017年度,沪深两市有2451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占比为70.3%,分红金额9792.79亿元。

在未分红公司中,一些属于未分配利润为负而不具备分红条件,但也有一些属于能分红而未分红的公司。2014年具备分红基本条件(即同时满足“当期实现盈利”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两个条件)而未分红的上市公司有291家,2015年有334家,2016年有286家,但2014—2016年度连续三年具备分红基本条件但从未分红的上市公司则只有28家。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家数占比占比从2008年的53.21%提高至2016年的75.87%,现金分红比例从2008年的33.73%提高至2016年的35.38%。

分板块看,在现金分红家数占比上,创业板一直保持领先,中小板居中,主板最低。

在现金分红比例上,2014-2016年中小板明显高于主板,但2017年主板逆转反超,而创业板前后波动较大。2009-2010年创业板分红比例超过50%,或与开板初期超募资金较多,大股东又处于锁定期、通过现金分红套现的动力较强有关。2010年之后至2013年,受企业盈利情况、超募资金存量减少的影响,分红比例逐年下降。

分所有制看,在现金分红家数占比上,民企高于央企,央企又高于地方国企。特别是2008年后民企分红家数升幅明显,显示受监管政策影响较大。在现金分红比例上,央企在2008-2013年保持领先,但2014-2016年地方国企表现更好,民企居中,央企相对表现不佳。

分行业看,在现金分红家数占比上,2008年之前传统行业显著高于新兴行业,2009后被新兴行业反超,且差距有逐步扩大趋势。在现金分红比例上,2008年-2013年传统行业整体高于新兴行业,但2014年后明显下滑整体低于新兴行业 。

监管层持续敲打“铁公鸡”

虽说当前A股现金分红水平在逐步提高,但相对而言与成熟市场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中证金融研究院认为,结构上A股市场存在“好企业分太少、差企业分多了”的问题。鉴于目前主板、中小板再融资条件与现金分红比例挂钩,一些盈利不佳、资金链紧张的企业对再融资的需求往往更为迫切,为满足再融资条件而勉强分红。

例如,2015年传统行业出现大面积亏损,净利润同比下降71.33%,但2016年现金分红总额却上升了126.36%,分红比例从2015年的23.71%跃升至179.79%,是市场平均水平的6倍,甚至有35家亏损企业实施现金分红。在2016年分红的310家传统行业企业中,有42.26%在16年下半年和17年发布或实施了再融资案。显示了再融资标准对上市公司分红行为的巨大影响。

并且,A股公司分红问题主要集中在少数应分未分的“铁公鸡”身上。“铁公鸡”指具备分红能力却长期不分红或分红比例较低的企业。影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因素相当复杂,不同板块、行业、所有制企业均存在明显差异,若单纯以分红次数和盈利情况作为“应分未分”的界定标准恐有失偏颇。特别是对一些正处于业务高速发展期的企业来说,若现金分配股东获得的效益远低于公司留存以备未来投资而获得的收益,则大规模现金分红不但不利于公司的发展,也降低了中小股东的长期投资回报。

中证金融研究院相关人士指出,应综合企业所处行业(周期/非周期,传统/新兴)、发展阶段(高速发展期/稳健发展期/成熟期)、所有制(央企/地方国企/民企)、财务指标(盈利情况、现金流、资本支出)等特征做精细分析判断,确定哪些企业是应分未分的“铁公鸡”。

该人士建议,可将上年度净利润为正而现金分红比例低于15%(包括未分红),且当年投资占净利润比重低于30%作为标准。如某上市公司在5年内有3年及以上存在“应分未分”行为,则疑似“铁公鸡”。分析结果显示,在2298家上市公司中,符合上述条件的“铁公鸡”共有87家(不含金融企业,包括房地产企业24家)。如果按照当年投资加上研发支出占净利润比重低于30%的标准计算,则“铁公鸡”为67家(不含金融企业,包括房地产企业26家)。可将此类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实际上,证监会对个别长期不分红上市公司已做了监管安排:

一是分两批对具备分红能力而不分红的部分公司进行监管约谈。2017年,证监会对连续三年具备现金分红条件而未分红的24家公司,及其国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进行了约谈,向上市公司传达我会倡导现金分红的理念,督促其尽快研究推出现金分红方案;要求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扛起督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义务,通过实际行动切实回报投资者。

二是结合严格“高送转”等专项检查,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在现场检查时集中资源、瞄准重点,选取了2016年送转比例较高的26家公司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对其中14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利润分配行为。

三是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加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监管。指导交易所制定出台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完善分红信息披露配套措施,对具备分红条件但不分红或分红较少的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或组织召开专项说明会,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分红责任。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监管规则,强化现金分红的约束力,督促上市公司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对有能力分红而长期没有分红的“铁公鸡”严格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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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丽珠集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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