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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千里迫于监管补充实控人信息 索赔案管辖权已确定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7-11-23 09: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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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保千里迫于监管补充实控人信息 索赔案管辖权已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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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千里迫于监管补充实控人信息 索赔案管辖权已确定

保千里(600074)上周曾轻描淡写地公告公司实控人变更,大众证券报记者发采访函询问公司为何没有公布实控人履历时,公司也并未做回复。之后公司收到上交所监管函,又补发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律师推断,保千里实控人变更可能与之前虚假陈述处罚有关,而因违规造成的投资者索赔案管辖权已确定。实控人变更收监管函

保千里11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发生变更。由于庄敏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庄敏将其持有的6.09亿股股份(占总股本25%)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授予周培钦,公司实控人变更为周培钦。目前,庄敏持有公司8.5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35.07%;周培钦未持有公司股份。

关于周培钦的个人信息,公司并未公布。记者于公告发出当天向公司发去采访函,询问“新的实际控制人周培钦为什么没有公布履历”,但是公司并未回复。

17日,公司公布了上交所发来的监管函,其中对此事提了两点要求:1、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核实公司实际控制权状态,确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2、你公司董事会应当督促周培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至此,保千里才于21日发布了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周培钦)》,并公布了周培钦履历,22日对此份报告又进行了修正。更换实控人或与违规有关

保千里称实控人变更,是因庄敏个人身体原因。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吴倩芸律师说:“对于庄敏将其所持有的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周培钦的真实原因,我们无法获悉,但公司目前的接连动作,包括起诉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等事宜,我们猜测均是因证监会对其虚假陈述行为揭露并处罚而引发。”

上述提到的虚假陈述是指,在2014年保千里重组中达股份时,保千里提供9份虚假协议,致使评估值虚增2.7亿元。证监会对公司、相关责任人罚款共计235万元。其中,庄敏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罚款。

之后,保千里将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庄明、蒋俊杰作为被告,追索赔偿的案件已经在深圳市中院立案,公司要求注销多支付的1.29亿股对价。虚假陈述案管辖权基本确定

保千里自因信披问题被证监会调查起,股价大幅下跌,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律师认为,上市公司保护中小投资者,应做好股东赔偿工作。

吴倩芸称:“上市公司起诉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实为罕见。保千里此举,主要是因为在此前收购中达股份过程中,庄敏、陈海昌、庄明、蒋俊杰作为公司的交易对手,提供了虚假协议造成保千里电子估值过高,四被告获得了高于真实价值的股票数量,实际上稀释了其他股东的权益。对于保千里要求注销向四被告多发行的公司股票的诉讼请求,不应作为最终处理结果,相关责任人赔偿股东损失才是真正符合股东的利益。”

据律师介绍,鉴于保千里的注册地址在南京,部分生产经营地在深圳,此前就案件管辖问题两地法院进行了协调,现基本确定将由深圳中院对保千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进行审理。目前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已有大批提交法院立案,现在正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根据以往的经验,一旦法院开庭审理、确定重要时间节点及损失计算方式后,案件基本会采取批次处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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