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实控人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产 保千里再收上交所监管函)
保千里(600074)今日突发公告称,公司发现原董事长庄敏存在涉嫌以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为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立即对2017年以来由原董事长庄敏主导的所有对外投资事项,逐一开展清查工作,包括4.3亿元投资楼通宝和3.85亿元投资安威科等涉及对外投资总额约20亿元。
保千里称,上述涉嫌以对外投资为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如若属实,将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总体损失金额公司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同时,庄敏通过协议安排将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自然人周培钦。公司以需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违规事项,整顿公司生产经营秩序为由,申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对此,11月16日晚间上交所快速反应,在公告当日即向公司再次发出监管工作函,明确要求公司董事会尽快查明庄敏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情况,核实损失,及时披露进展,尽快启动追偿程序,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同时,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自救行为应当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根据公告,公司第三大股东及庄敏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将牵头化解公司目前的相关债务危机及其他重大风险事项。但记者关注到,陈海昌因前期刚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具备收购人资格。此时其在无法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主导开展公司整顿处置工作,包括处置对外投资、推进债务重组、回收应收款项等,有悖于正常的商业逻辑。而原实际控制人庄敏将其25%股份的投票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周培钦,将其他非主要权利委托给陈海昌,是否与其不具备收购人资格有关,值得推敲。由此,上交所在监管工作函中特别关注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要求公司核实庄敏与陈海昌是否就公司控制权作出相关的协议或默契安排。
此外,保千里前期曾应上交所要求,于2017年10月13日发布了澄清公告就上述楼通宝、安威科等对外投资事项要求公司进行核实并澄清。公告称相关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与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交所在此次监管工作函中要求公司核实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以及短期内公司核查结论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要求明确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措施。
据观察,目前保千里可谓危机重重,公司自2017年7月11日收到证监会处罚告知书后,股票于7月25日起停牌,至今已超过三个月。在停牌期间负面事项不断,公司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存在诉讼风险、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重大资产重组终止、银行冻结公司资金及房产、正常生产经营受损,业绩大幅下滑。
回溯对保千里的监管过程,上交所对公司上述风险事项一直保持高度关注,在日常监管中采取了多项举措,督促公司充分信息披露,积极化解风险。
据了解,7月25日,公司申请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上交所第一次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审慎行使停牌权利,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交易权利,有效推进重大事项进展。8月10日,在公司重组停牌期间,上交所向公司明确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规则,督促公司按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复牌。同时,督促公司就重组虚构协议事项向相关方启动追偿程序,充分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并要求相关方就股份质押平仓风险、潜在的银行抽贷风险以及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等方面切实提出风险防范措施。8月23日,第三次发出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尽快落实前期监管要求,充分信息披露,揭示相关风险。
记者还了解到,上交所曾就行政处罚、股权质押和资金周转等情况约见相关方进行监管谈话,督促尽快制定追偿方案、妥善处理相关风险事项。同时,督促公司尽快核实并披露实际控制人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原因,并就后续股票复牌后潜在的交易风险以及控制权变更风险及早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在此次的监管工作函中,上交所再次督促董事会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停复牌规则,及时安排公司股票复牌交易,同时采取切实措施,维护管理人员队伍稳定和生产经营秩序,尽快完成相关核查和整顿工作,尽最大可能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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