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电力发布公告,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57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据披露,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江苏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为国家电投。
公告显示,上海电力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国家电投收购其持有的江苏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6,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优先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剩余部分将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公司将成为上海电力的全资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优先用于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将按照轻重缓急投入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具体项目有:滨海北H2海上风电400MW项目、中电投协鑫滨海新建2*1000MW燃煤发电工程项目、滨海北H1海上风电100MW项目、滨海头罾风电场三期50.6MW项目、滨海振东风电场三期50.6MW项目。
公司承诺,若标的资产于2017年完成交割,收益法评估资产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718.64万元、44,053.74万元、44,754.95万元。如承诺期内收益法评估资产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则国家电投向上海电力进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