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举牌线却未及时披露,“香水大王”周信钢对新元科技的越线建仓旋即引来监管关注。
深交所12月14日对周信钢下发监管函,指明其“越线”举牌新元科技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
12月12日,新元科技公告称,公司于8日收到周信钢及妻女李欣、周晨,以及周信钢作为委托人参与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睿金-汇赢通294号单一资金信托、李欣作为委托人参与的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睿进5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举牌报告。
截至今年3月1日,周信钢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已持有公司5.08%股权,构成举牌,但是其未能及时通知公司,并继续进行增减持。截至12月8日,周信钢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新元科技787.08万股,占比7.87%。
对此,深交所指出,周信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应及时整改,杜绝再次发生。
对于举牌未及时披露的原因,周信钢方面表示,因信托计划都由各自的管理人进行产品管理,周信钢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作为不同产品的委托人,未能及时关注到产品的持仓情况,故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周信钢在权益变动书中表示,举牌系个人长期财务投资需求,未来一年内可能继续增减持。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不是周信钢第一次“越线”举牌。此前,其在投资康跃科技、永利股份(原永利带业)等公司时均出现过类似情况,而周信钢的解释亦为:“相关交易账户较分散,未能及时发现并履行信披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