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电力获注30亿元资产)
上海电力(600021)昨晚公告,以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下称 “国家电投”)收购其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经评估机构预估,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30.1亿元,上海电力以现金支付方式向国家电投支付的对价为3.12亿元,占总交易对价的10.37%;剩余部分采取发行股份方式向国家电投支付,股份对价占总交易对价的89.63%,按照预估值扣除现金支付对价计算为26.98亿元。发行价格为10.09元/股。
此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0.92亿元,发行价格不低于10.09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配套资金将优先用于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将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包括滨海北H2海上风电400MW项目、中电投协鑫滨海新建2*1000MW 燃煤发电工程项目等。
江苏公司业务涉及陆地和海上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燃煤发电、港口物流。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8月,江苏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3207.12万 元 、57280.89万 元 及47517.13万元;实现净利润7056.76万元、11602.86万元及11433.55万元,整体呈稳定增长趋势。江苏公司的唯一股东为国家电投,国家电投为上海电力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海电力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公司及其下属的其他新能源资产将注入上海电力,有助于增强上海电力的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上市公司清洁能源发展战略。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在新业务领域的投资风险、节约探索成本,提高发展效率,加快向清洁能源转型发展的步伐,实现良性发展,提高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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