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6日19点,ST慧球仍未披露相关重大事项,为保证投资者知情权,现本部(上市公司监管部)将监管问询函予以公开。”9月26日晚间,上交所发布消息称。
上交所昨日公开的是《关于对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问询函》。据介绍,9月23日收盘后,上交所公司监管部收到ST慧球相关股东提交的民事起诉书和应诉通知书,获悉公司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当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即向ST慧球发出监管问询函,督促公司及时核实重大诉讼等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要求公司立即披露监管函件问询内容。
因公司未及时按要求披露监管函件内容,上交所公司监管部于9月26日晨间对ST慧球股票实施了停牌处理。截至9月26日19点,公司仍未披露上述重大事项。
问询函称,相关股东反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ST慧球关于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公司为第三被告,被诉请承担合计15亿元的连带担保责任。
对此,上交所要求ST慧球核实上述诉讼事项是否属实;若属实,请立即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起诉书称,2016年4月27日,公司股东顾国平与上海躬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躬盛)签订《股权转让备忘录》、《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借款协议》,约定顾国平将公司经营权及其所持有的6.66%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上海躬盛,转让对价为7亿元。
对此,上交所要求ST慧球向顾国平和上海躬盛核实上述事项是否属实;若属实,请补充披露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
起诉书称,ST慧球对上述经营权和股份转让款、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上交所要求ST慧球核查起诉书中所称的担保事项是否属实;若属实,请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