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600853)7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在龙江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藏公司在中国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据悉,为满足二公司项目施工和经营投标需要,同意二公司在龙江银行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申请办理客户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借款、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的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该行批准的方案为准,龙建股份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另外,为满足西藏公司在西藏日喀则机场至日喀则市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招标A标段施工需要,同意西藏公司在中国银行日喀则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贷款,贷款有效期为二年,龙建股份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另据龙建股份公告,2016年7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建设集团将其质押的龙建股份8948.99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6.67%)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日,建设集团将上述解除质押股份8948.99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6.67%)质押给龙江银行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该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7月21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