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大名城贷款16亿元用于福清名城项目开发建设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16-02-25 15:22: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大名城个股资料 操作策略 盘中直播 我要咨询

2月24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项目发展需要,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共计16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大名城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清)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借款人民币4亿元,用于福清名城项目的开发建设,期限24个月。

据此,福清名城的股东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和福建中联城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福清名城12%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大名城作为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委托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总金额的55%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福建中联城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委托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总金额的45%提供同等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施文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另外,大名城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借款币12亿元,用于名城福州马尾项目建设等用途,期限24个月。大名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大名城表示,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的对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

截止公告日,大名城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6.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1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名城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