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超比例减持未公告 科泰电源大股东遭罚310万元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彭彬 2016-02-18 13:23:1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财信网周三晚间,科泰电源(300153)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科泰控股及董事严伟立近日收到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科泰控股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内转让行为予以警告,对科泰控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严伟立予以警告。对科泰控股罚款310万元,对严伟立罚款40万元。

公告显示,证监会经过调查发现,科泰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截至2014年7月1日减持前,科泰控股持有科泰电源已发行股份的52.58%。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25日期间,科泰控股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科泰电源”1400万股,占已发行股份的5.94%;其中,在2015年5月22日减持后,科泰控股减持比例达到科泰电源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也未通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于2015年5月25日继续减持。科泰控股减持“科泰电源”5%以后,违法减持的股份数为300万股,违法减持金额为5391万元。

“科泰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八条、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二百零四条所述的违法行为,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严伟立。”证监会表示。

基于以上事由,证监会决定责令科泰控股改正,并就超比例减持行为公开致歉;对科泰控股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内转让行为予以警告,同时对科泰控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严伟立予以警告;对科泰控股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限制期内转让行为处以27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310万元;此外,对科泰控股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严伟立处以20万元罚款;对科泰控股限制期内减持行为,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严伟立处以2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40万元。

科泰控股称,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向公司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股灾期间,科泰电源发布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的公告。据Wind统计,到目前为止,只有公司董事、总裁许乃强于7月15日二级市场增持科泰电源20.01万股;8月4日,许乃强继续增持19.75万股,其余高管均是“零增持”。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科泰电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