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证监会立案调查 锐奇股份受损投资者有望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彭彬 2015-11-27 13:35:0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财信网本报此前调查证实锐奇股份(300126)董事长否决了自己提议的高送转方案,并指出公司极有可能面临监管层的调查,如今这已经成为现实。近日,锐奇股份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目前,已有律师行动起来,征集受损投资者,等正式的行政处罚下达后发起维权。

深交所已先行处分

2015年9月11日,由董事长吴明厅等提议的 “每10股转增15股”分红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中小股东无人投反对票的情况下,被1.24亿股反对票否决。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调查发现,吴明厅持有8100万股;通过瑞浦投资间接持股4307.21万股,合计持股1.24亿股,与反对票相当。记者随后联系公司证券部,最终确认反对票确为吴明厅所投,投反对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业绩太差。而在公司之前召开的董事会上,吴明厅投了赞成票。

本报当时在报道中指出,吴明厅此举涉嫌误导性陈述和背信行为,后续不排除遭到监管层调查。报道刊发后,多位投资者致电本报表示希望维权。随后,深交所在9月23日向锐奇股份下发了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吴明厅在9月11日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以及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与之前意思表示不同的原因、相关情况变化时点、其在此事件中应承担何种责任、是否存在背信行为等。9月26日,深交所宣布对锐奇股份相关当事人涉嫌背信行为启动处分程序。

“公司在高送转方案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时未能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对投资者产生了明显误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明厅滥用控股股东权利,否决了自己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损害了其他投资者利益。”11月20日,锐奇股份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处分决定。其中,锐奇股份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吴明厅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深交所还决定将上述违规行为和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律师开始征集维权

“交易所处分和证监会处罚并不冲突,不排除锐奇股份董事长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可能性。”今年9月29日,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严重的话,锐奇股份董事长可能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而违反刑法,此前*ST金路董事长张昌德、董事会秘书刘邦洪就因上述罪名被警方带走调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出现暂停上市风险。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证监会此次立案调查事项与锐奇股份披露的 “10股转增15股”分红预案的重大误导性陈述有关,而这一误导性陈述的结果将会直接导致股民投资损失,受损股民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鉴于此,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9月11日之间买入并在2015年9月11日持有锐奇股份一股以上,就可以报名参加本次集体诉讼索赔,本案管辖法院将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吴立骏表示。

王智斌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几十位受损投资者报名参加对锐奇股份的索赔了,接下来他们还将继续征集,等行政处罚下来,就会启动正式的维权程序。“已经得知公司被立案调查了,如果能维权我会报名。”昨日,上海投资者谭女士向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表示。据谭女士介绍,在董事长提议高送转后,她以二十多元的价格买入了一万多股,最高峰时亏损了六万多元。11月25日,她把手上的锐奇股份全部抛出,总共亏损近三万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金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