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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梅发布澄清公告 称不放弃推进上市公司重组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桑实 2015-11-18 1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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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ST新梅”)15日晚间就《长江商报》有关涉及公司的报道情况发布了澄清公告,对于“开南帮”的所谓举报内容,*ST新梅认为毫无事实依据。事实上,*ST新梅11月12日就已收到《长江商报》发来的采访函,该报称收到了“开南帮”的举报材料,就其举报内容向上市公司核实。*ST新梅认为,其中很多举报内容纯属捏造,而且大部分公司之前就已做过澄清,但因涉及诸多停牌重组等投资者共同关心的问题,公司于11月14日对该报社和记者给予了书面回复。

澄清公告称,《长江商报》报道内容主要依据“开南帮”的举报材料,对公司的回复内容断章取义地引用,有失客观公允。

关于 “恶意掏空上市公司优质资产”的问题,*ST新梅解释,置换出江阴新兰房产项目由公司大股东兴盛集团接手后,使上市公司避免了极大的资产减值损失,而置入宋河酒业股份,是根据公司在2012年报中披露的转型战略所实施第一步重组。关于大股东减持的问题,兴盛集团减持的目的包括为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筹集必要的资金,改善集团自身财务状态,兴盛集团迄今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给上市公司现金支持仍然保有近2亿元。

而对于该媒体报道的联手泽熙套现一事,*ST新梅称公司及大股东兴盛集团与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更无任何所谓联手操纵股价的行为。兴盛集团减持期间严格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包括荣冠投资分立、2012年度报告披露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置换江阴房产项目、置入宋河酒业股份、向南江集团协议转让股份等。在此期间,监管机构也及时进行了现场检查。

针对该媒体报道质疑*ST新梅全资子公司江阴新梅房产所开发的江阴新梅豪布斯卡项目的开发成本问题,*ST新梅解释,该项目的开发成本由审价机构、财务审计机构核定确认,不可能由公司随意调整。事实情况为:为该项目开发需要,截至2015年7月,兴盛集团向江阴新梅房产累计提供财务资助借款1.64亿元。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将上述借款全部调整为由兴盛集团直接向公司提供借款。该行为纯属上市公司内部债务结构调整,并不涉及任何公司新增债务和成本。

*ST新梅在澄清公告中指出,“开南帮”的股东权利等法律问题正是本次重组是否顺利展开的关键因素之一。兴盛集团和上市公司将“开南账户组”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裁定对方的相关权利,正是出于为上述未明确之权利寻求答案,是为上市公司重组扫清法律上的障碍。

目前,公司及中介机构推动重组工作正在紧张进行,重组最终所涉及哪些业务与资产、上市公司战略转型最终如何定位等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当前公司的确面临IPO重启、注册制将推出、股东表决权待定、2015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暂停上市等风险因素。兴盛集团和公司能够继续坚持的就是不动摇上市公司的战略转型,不放弃上市公司推进重组。就在此前11月9日,停牌逾两个月后,*ST新梅透露了大股东兴盛实业拟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转型的大方向:向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特殊机械行业和影视文化行业的资产,并同时进行配套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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