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力防牛散林志“入侵”的风范股份7日早间又甩出一颗重磅炸弹。公司称,林志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交的《权益变动报告》披露事项与事实不符。
据公告,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王东河于2015年9月1日向公司送达了《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致函称: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王东河于2015年8月31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就共同行使康达尔股东权利事宜达成一致行动安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康达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发生变动,依法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5年9月7日,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王东河公告了《权益变动报告》,《权益变动报告》记载“本次权益变动后,林志、京基集团及王东河合计持有康达尔股份96,658,221股,占康达尔总股本的比例为24.74%。”
然而公司表示,经核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截止2015年8月31日,林志持有康达尔股份20,843,415股,占康达尔总股本的比例为5.33%;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康达尔股份18,908,030股,占康达尔总股本的比例为4.84%;王东河持有康达尔股份362,900股,占康达尔总股本的比例为0.09%。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王东河合计持有康达尔股份40,114,345股,占康达尔总股本的比例为10.27%。
《权益变动报告》所披露的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王东河合计持股数量以及持股比例与股东名册所记载的股东持股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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