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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乌龙指索赔仅剩最后两月 有律师愿全额垫付诉讼费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5-09-06 0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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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向光大证券(601788)“乌龙指”一案索赔的诉讼时效只剩下最后两个月了。目前,多名律师正在积极展开索赔维权征集行动,甚至有律师表示愿意全额垫付投资者的诉讼费。为了帮助投资者抓住最后的索赔机会,“大众维权易”栏目从今日起展开针对“乌龙指”索赔案的维权征集行动,该行动将在今年10月20日截止。

维权进入最后时刻

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自营部门发生交易系统错误,在进行ETF套利时下单234亿元最终成交72.7亿元,大量买单瞬间推升沪指5.96%,造成当天A股和股指期货市场大幅波动。随后,光大证券做出了借道ETF卖出股票和股指期货锁定亏损的对冲措施。2013年11月15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证监会认定相关行为属于内幕交易,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顶格”行政处罚措施,光大证券被罚款5.23亿元,光大证券相关责任人杨剑波等人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行政处罚下达后,多位律师就开展了索赔维权征集行动。但由于此案没有先例,因此各家律师的征集范围各不相同。整体上看,大部分律师都针对2013年8月16日下午13点至 14点 22分之间买入 180ETF、50ETF、沪深300股指期货IF1309、IF1312多头合约的投资者展开征集,但各有差别。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2013年8月16日11:05至11:30分期间“开买”IF1309、IF1312的投资者也展开维权征集,并认为11:05分之前持有空头头寸的IF1309、IF1312期货投资者也有索赔资格;他还把买入180ETF、50ETF成分股的投资者也纳入到征集范围内。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的许峰律师则把股指期货合约对应的300只股票与180ETF基金、50ETF基金对应的二百余只股票的投资者都纳入他的索赔范围。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吴立骏律师,则把IF1308、IF1403的投资者纳入他的索赔范围。

有律师愿垫付所有费用

大众维权易栏目了解到,多数律师对该案表现出很强的信心。

“事实上,光大证券错单交易行为及内幕交易行为对股指期货价格和相关成分股股价的影响是非常直接和明确的,法院判决光大证券对受损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是大概率事件。”王智斌表示。

“由于本案的特殊性,受理本案的法院至今还未出判决。但是我们认为投资者胜利的曙光就在眼前,此案具有全国影响力,并且已经由证监会明确光大证券内幕交易违法违规的问题确实存在,连光大证券本身也已经承认自己所犯错误,投资者胜诉的概率是非常高的。”吴立骏律师认为,法院将会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对此案进行判决,理由有三:第一,法院审理本案的审限时间已到。第二,法院到年底有结案率的压力要求。第三,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件诉讼时效将到期。

不过,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在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件中,我国目前尚未有胜诉先例。这是投资者在参与诉讼时需要考虑的。但也有非常积极的律师表示,他愿意全额垫付投资者的诉讼费成本。目前,通过大众维权易栏目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只有在官司打赢取得赔款后,才需要支付律师律师费,法院先期收取的诉讼费是先期唯一需要支付的费用。如果诉讼费也由律师垫付的话,那么,投资者参与诉讼几乎是零成本。

除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以外,“大众维权易”还在对南纺股份、汉王科技等二十二家公司展开维权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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