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据深交所网站最新披露,东方网络时任董事李佳蔓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期间,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公司的董事会、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也未做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因此,深交所认为李佳蔓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等,故决定给予其通报批评的处分,同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