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监管的原因主要是未及时、如实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日报》记者5日了解到,8月份以来,已经有多家公司受到沪深交易所的监管。
8月3日,上交所公布了《关于对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决定称,经查明,浪莎股份在2015年4月20日披露的2014年年报显示,201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76.03%。公司未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2015年1月底之前披露业绩预告,并迟至2015年4月10日才发布2014年度业绩快报,对预计年度业绩进行披露。
上市公司年度业绩及其变化情况是投资者十分关注的重大信息,公司应予高度重视并及时披露预计业绩大幅变化的情况。浪莎股份2014年度业绩下滑超过50%,但未及时予以披露,该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上交所决定:对浪莎股份及其董事长翁荣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宜霞、总经理翁荣弟、董事会秘书马中明予以监管关注。
上交所提醒,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深交所方面,《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因未按公告的形式批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深交所对康达尔出具了监管函,时间为8月4日。
同一天,深交所对烯碳新材出具两份监管函,原因分别是董事会秘书和时任总经理在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临时信息披露违规事宜中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7月31日,因公司控股股东短线交易,深交所已经对烯碳新材出具过一份监管函。
8月4日,深交所还发布了三则公告,分别对中科云网股东孟凯、孟庆偿,零七股份股东刘榕和上海圣熙都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具体看,根据中科云网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孟凯当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39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比27.70%;孟庆偿当时持有公司股份661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比3.31%。根据公司2015年6月4日披露的公告及相关说明,661万股股份实际上为孟庆偿代孟凯持有,孟凯为上述股份的合法所有人及实际权益人。孟凯、孟庆偿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重要股东,未如实披露其持股情况。
刘榕在合计持有零七股份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能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014年10月21日至11月6日,上海圣熙通过圣熙3号、圣熙5号、圣熙6号三款理财产品增持广陆数测股票达到5%时,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亦未通知广陆数测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前也未停止买入股票。
深交所提醒,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