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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缆虚开增值税专票 被罚百万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5-07-27 15: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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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缆(603333)周日下午公告,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近日已由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

此前,原告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查明,2011年11月到2013年3月,被告单位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先后让他人为自己开虚开、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85份,虚开税款数额共计486.33万元。

法院判决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同时对公司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84.37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明星电缆表示,此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影响。公司已在2014年度报告中将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可能涉及的需补缴的税费进行了计提;同时,根据经办律师对于案件可能涉及的罚金判断情况,预提了100万元罚金。

《刑法》相关条款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犯罪中,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也应当承担刑责。但明星电缆目前仅披露了公司被处罚的情况,并未披露是否有自然人被判罚。

对于自然人涉案的情况,明星电缆董事、董秘姜向东表示,“这个情况就是(涉及)两个高管,这个有披露范围,他们不是现任高管。”而对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广元是否涉及该案,姜向东则称,“实际控制人不在这个事情里面”。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9月,明星电缆发布公告称,公司“未能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沈卢东先生及董事、财务总监杨萍女士取得联系”。随后,上述高管职务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职被董事会替换。

此外,明星电缆实际控制人李广元亦颇受舆论关注。2013年7月,李广元被曝因涉贪腐案接受调查。随后,明星电缆方面公告称,与李广元失去联系。而面对外界对李广元涉及该案的猜测,姜向东则予以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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