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早间,湖北金环发布公告披露,7月25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通字011号):因化纤开发涉嫌违规减持“湖北金环”股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化纤开发立案调查。
公司称,调查期间,公司及化纤开发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日,湖北金环已收到化纤开发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对化纤开发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化纤开发在2013年10月30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环”)股份11264325股,占“湖北金环”总股本的5.32%.在卖出“湖北金环”股份达到5%时,未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卖出“湖北金环”股份。